各部门、各单位、学生各班:
根据《yl23455永利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浙财大〔2022〕62号)、《yl23455永利202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21〕111号)、《yl23455永利2022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22〕199号),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考核同意并公示,教务处确认,现将2021级财政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 (财会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2022级统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分流结果予以公布,学生自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按分流专业学习。
完成大类分流的学生按学校规定如未曾转换专业的,仍可按照专业(类)准入规则申请其他专业(类)的准入。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类分流结果名单
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