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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实施教考分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08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促进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更好的实现浙财金生打造目标,在相同代码相同大纲课程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学校决定推进教考分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原则

本次工作基于“应分尽分”原则进行,原则上所有由多位教师给不同班级授课的统一考试课程,都应实施教考分离,通过增加考核的规范性提高教学质量。

二、工作要求

1.教考分离的实施范围为统一笔试或者机考的课程;

2.原则上多位教师给不同教学班授课的统一考试课程均应实施教考分离;

3.所有开课部门都应参与本项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各开课部门须报送本学院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清单,以及各门课程的教考分离的实施方式。实施方式具体包括试题库、非当学期授课教师命题、多校联考、外校命题等多种形式。请于10月25日前提交教考分离计划表等材料至教务处。实施教考分离课程的考核类型须为闭卷(开卷、半开卷)笔试、上机考试等统一考试的类型。

2.试卷库建设:学院可以自行建设试卷库,也可以购买已有的试卷库。若自行建设试卷库,邀请校内外专家出题是一项必要环节。试卷库应包含10套及以上的试卷,各种难度题目的比例应按我校考核管理规定中的要求执行。对于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应确保课程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试卷库评审:在完成试卷库建设并投入使用后,学院(部))应组织校内外专家学者进行评估和审核,并根据评审意见对试卷库进行修正,最终完成试卷库的建设。对于已完成试卷库建设的课程,开课学院(部)还应负责试卷库的保管和抽卷工作。

4.考试时间安排: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时间必须统一安排,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5. 考核方法改革:学校鼓励学院(部)积极推行考核方式改革,可以积极拓展多校联考、外校命题等其他教考分离方式进行考核。

6. 保密纪律要求:参与考试工作的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防试题泄密,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联系人:章洪敏(行政楼118),电话:87557061。

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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