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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08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发和共享更多的研究生优质课程资源,促进全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首批直接认定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强化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坚持需求,着力解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文化素养课程、研究方法类课程及受众面较广的专业课等优质课程资源紧缺,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欠佳等问题;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同时考虑到部分课程已相对成熟,符合条件的直接予以认定;坚持共建共享,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发和积极应用优质课程,鼓励跨单位联合研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稳步推动课程共享、学分互认,打造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浙江品牌。

二、课程申报类型

分完全在线和线上线下结合两类。其中,完全在线课程指适合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验、课程考核等全部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线上线下结合课程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试等环节,各单位自行安排教师开展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首期课程建设指南见附件1。

三、课程要求

(一)申请立项建设的课程应符合下述条件: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政治方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

2.课程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合理组织编排课程内容,紧扣关键要点,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遵循学习者认知规律,在研究生群体中适用推广,适合研究生线上学习。

3.课程教学思路清晰,紧扣教学目标,设计相应的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有利于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多形式表现课程内容,能为研究生提供在线学习过程中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学生能顺利达成学习目标。

4.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成员具有良好师德,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5.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开发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分工,原则上立项建设一年内完成课程视频制作。

6.承诺愿意供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享使用。

(二)申请首批直接认定的课程,除符合上述立项建设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课程视频画面清晰,构图合理,无杂音干扰,视频背景与教学内容相符;教态端庄从容,语调适宜,普通话标准。具体制作要求见附件2。

2.提供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授课视频、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和作业等形式多样的教学资源,满足研究生自主学习和参阅的必要需求。

3.已在相关课程平台上线,具有较好的评价。

已获国家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或立项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团队)根据课程建设指南申报,鼓励以跨单位教师合作方式联合申报,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3。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课程,填写课程认定申报书(具体见附件4)。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就同一门课程,一般只推荐1项申请立项建设或直接认定。

(三)省教育厅委托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课程和首批优秀课程。

(四)立项课程教师(团队)根据项目申报书,参照课程制作规范,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试用与改进。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学校将给予获立项项目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各学院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五)省教育厅委托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验收,达到要求的课程认定为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课程立项认定汇总表(附件5)、相关申报书一式7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施淑珍(88173)。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要求

(一)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学科评估和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切实履行研究生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课程开发投入力度,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提升课程建设水平,积极申报省研究生优秀课程。

(二)严把研究生课程的质量关,对推荐上报立项建设或认定的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对课程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课程质量。

附件:1.首期课程建设指南

2.课程制作要求

3.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

4.课程认定申报书

5.单位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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