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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时间:2014-11-24来源: 作者:点击数: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教学一线与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及学校职能部门之间教学信息反馈传递机制,及时了解全校教学动态,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建立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为加强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

2.联系学生,善于听取学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

3.认真负责,对工作有责任心。

4.有一定的观察、分析及概括能力。

二、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密切关注本年级、本专业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活动各环节中的重要情况、突出问题及学生的要求,主动及时地向校督导委员会或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及任课教师反映。

2.反映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认真负责、勇于创新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备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

3.反映学生对各门课程的学习兴趣以及听课和晚自习等情况。

4.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督导机构组织召集的座谈会、问卷调查及其它有关活动,认真反映情况,讨论、研究有关问题。

三、教学信息员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

1.关注日常教学动态,注意收集学生意见。

2.信息员一般可向联系本单位的校督导委员会的老师反映,也可向校、院二级督导机构中任何一位老师反映。

3.信息员反映情况的途径可采用书面材料、口头方式、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多种方式。

4.校院两级督导机构每学期至少分别召集一次信息员全体会议或座谈会,信息员借此反映、讨论各种情况,并由两级督导机构负责向二级学院、教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四、教学信息员队伍的组织和管理

1.教学信息员实行校督导委员会、二级学院督导组两级管理体制,二级学院督导组对信息员的管理制度及方式,由二级学院自主决定。

2.信息员的分布和产生:原则上每班设1名,由各二级学院办公室推荐,可由班学习委员兼任,报校督导委员会确认、备案。

3.信息员队伍的组织管理。各学院同一年级的信息员可分成若干小组,同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每个年级分别设召集人l名,由各年级召集人组成的学院信息员联络小组,并设组长l名,具体人选由各二级学院审定。

4.联络小组由校督导委员会和二级学院督导组双重管理,其业务工作指导以校督导委员会为主。

5.信息员的任期。一般为两年,力求稳定。期间因职务变动等难以担任者,或者因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校纪、校规不宜担任者,由二级学院办公室审定更换,并及时通报校督导委员会。

6.信息员的工作奖励。任期第一年末,各二级学院进行优秀信息员初评。第二年末任期届满,在校督导委员会指导下,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总评,在民主评议基础上按信息员总数2 0%左右的比例推选出优秀教学信息员候选人若干名,报校督导委员会。校督导委员会根据其表现,负责综合考核和审定,对被评为优秀者授予“优秀信息员”荣誉称号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7.教学信息的反馈。两级督导机构及时地将教学信息转达至有关部门,由二级学院及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教学信息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五、附则

1.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校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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