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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第十组)及材料提交的通知
时间:2016-06-01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2016届毕业生:

现将各组答辩成绩(第十组)及修改意见公布。

1、通过答辩的毕业生须根据答辩组修改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在“毕业论文系统”-“特殊情况处理”中提交论文定稿,且需通过指导老师审核。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3日。

2、答辩修改类型为大修的毕业论文需再次提交纸质论文重复率检测报告(指导老师确保论文定稿和查重报告所检论文是否一致,并在报告首页签字确认),并出具纸质的修改证明(附件1),最后由答辩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方可给予该学生的答辩成绩;审查不通过,则该学生将直接进入二辩。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3日。

3、一辩成绩不及格和延期答辩的同学准备二次答辩,二辩时间暂定于6月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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